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

婚育


上面書,有些半生熟的同學要結婚了,自從中學一別後,許久無聯絡,想不到再得知近況時,已經走到人生的下一個階段了。大紅繡金的旗袍,粉粉嫩嫩的臉頰,竟讓我認不出這個人了,腦海中好不容易找到了發黃的檔案,吹了吹上面的灰塵,迷惑了半晌上頭的青澀,再把這張照片黏上去,蓋上,不知要多久,再翻出來。

同學結婚了,我卻連門都沒進。其實我很不明白為何人類要結婚,如果是靈魂伴侶,何必死命儲錢,大花時間減肥美容,然後換來幾天的疲勞轟炸?如果說這是一個承諾,倒不如說是一個束縛,把你我的生命縳在一起,好等我老病死時能照照鏡子。

如果說是愛情的延伸,那麼,這就是一個膽小懶惰的決定,沒有把握對方能愛自己一輩子,沒有能可愛可親到老的膽量,玩不起美人遲暮時被拋棄的挑戰,於是哪,名份吧,就算婚後愛情不再,最起碼留得住對方的皮囊,離婚也可以分他一半身家啊。

我不知我戀愛後,會不會改變想法,但是現在我真的想不通。哈哈,我可以想像有些人肯定會覺得驚世骸俗,然後對自己的朋友說,紅雪啊,是個怪人呢,你不要太接近她。

是啊,有次室友說生育的話題,說大家以後的子女要互相見面,有緣還可做親家(港的女生大概不會說這種話題,但也會說結婚?)我轉過身來,很想轉身回去繼續玩我的電腦,但是她們興高采烈得沒有留意我笑容僵硬,我沒辦法加入話題啊。

「你的兒子將來見到我的女兒,也許會一見鍾情呢......呵呵呵.....」室友們笑成一團,嘻嘻哈哈。

「你的兒子在見到她的女兒之前,首先出生前第一口吸的空氣是充滿懸浮粒子的二氧化碳,生長在ipad 9和wii 21之間,沒有捉迷藏、盪鞦韆,喝的是三聚氰安奶粉,讀的是國民教育課。假設他沒有腎石和鼻敏感,他肯定會有近視。你送他到外國讀書,他回來後跟你說,當地剛經歷了百年一次的海嘯和千年一次的龍捲風,學校被摧毀了,他就回來了。然後他去見工,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,以打工勿當奴為座右銘,在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下,他見到她的女兒......」

我還是轉身回去了。






沒有留言: